司法局
日前,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志愿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的决定》(团苏委联[2013]5号),我校与泰州市司法局联合创办的“泰州市大学生法律援助讲堂”,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我校法律援助站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青年奉献社会精神,通过法律援助讲堂,在泰州各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了很多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赢得了广泛赞誉,提高了学校的社会美誉度。 校法律援助站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弘扬“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义”的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公布表(黔江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组织开展了笔试、面试工作,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报考黔江区司法局乡镇司法助理员1等单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注: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请以上考生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8:00空腹准时到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原办公地址四楼会议室集中(带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500元现金),统一参加体检,并请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在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营造全民禁毒的氛围,区妇联联合区妇儿工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禁毒办、瑞金路街道妇联于6月21日开展了以“远离毒品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禁毒法律法规与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及《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广场宣传活动。 区疾控中心安排专人带来了预防艾滋宣传资料和宣传小礼品,接收广大居民的咨询,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和热列响应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文书的公信力,7月23—25日,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于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 市局、市公证协会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徐淑昌为组长,公证科、各公证处质检员为成员的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随机抽卷、逐项打分、量化结果、交流反馈、当面指导的方式,对全市23名执业公证员随机抽查的179件公证卷宗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根据公证处的量化得分、公证员的案卷得分情况,对公证处和公证员进行了名次排序。 检查组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查单位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和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闽司〔2019〕61号)文件要求,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17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将乐县司法局、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反映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4日一早,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支队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带着宣传版面和宣传资料来到中心城区五一路广场参加由市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住建局副局长郭金峰、局法规科长朱超也亲临现场进行宣传月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为了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不断拓宽群众沟通参与渠道,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5月15日-29日,市政府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1家部门做客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现场解答解读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具体时间安排: 5月15日,市教育局(主题:招生考试) 5月18日,市公安局(主题: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5月19日,市民政局(主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5月20日,市司法局(主题:公共法律服务) 5月2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题:就业创业、社会保险)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主题:污染防治) 5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题: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物业管理)5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主题:农村公路建设、城乡道路客运)5月27日,市卫生健康委(主题:疫情防控) 5月28日,市农村农业局(主题:乡村振兴) 5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主题:证照分离改革、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诚邀广大市民和企业积极参与,为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言献策,为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本溪形象”良好氛围作出贡献。
江苏瑞兴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1日,注册资金10100万,于2014年4月取得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与设计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同时还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建筑智能化、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安装、体育场地、金属门窗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公司是一家集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施、金属门窗、钢结构、机电智能化、体育场地、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企业。 公司下设总工办、市场部、设计部、工程部、财务部、材料部、行政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部门,建立了从方案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到保修服务等一整套细致合理的服务流程体系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6月30日下午,舒城县司法局组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了司法部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视频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同志进行远程视频讲授。从行政处罚法修订的背景情况、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现场对行政处罚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省人社厅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按照《宁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司〔2021〕3号),我局应适用上级制定的裁量基准,为规范适用省裁量基准,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需重新制定我市人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6号)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类、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工资支付类、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类、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类、社会保险类、劳务派遣类、工会类、监督检查类等10类,共161项违反人社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其裁量基准按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三个等次进行明确。在适用情形方面,以涉及人数多少、涉及金额大小、违法持续时长、造成后果等为区分,明确该项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