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64号)文件精神,现对清远市2023年省产业共建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反映
相关区财政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村村通客车”工作,规范和加强“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进“村村通客车”工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津交发〔2019〕2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法规及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村村通客车”工作,规范“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各区实施“村村通客车”工作的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明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20]200号)、《吉林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吉财粮[2018]765号)和《吉林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粮[2020]603号)等规定,现拨付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52715万元(含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73300万元,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1289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8917万元,制种大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38209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19]1015号)已提前下达资金176718万元,此次拨付75997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25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220199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针对中美经贸摩擦可能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刘昆说,今年以来,美国实施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也损害外国在华企业的利益。对于在经贸摩擦中受到影响的企业,财政部门已经制定了帮扶措施,包括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方面的问题,支持受影响企业内部转岗和技能培训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国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大力实施减税降费,着力扩内需调结构,促进中国经济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规范推进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了解各县(市)项目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奖惩,根据2022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深度挂钩,在州卫健委的组织领导下,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心于2023年1月30日-2月20期间开展了全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绩效评价。 根据国家、省、州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由专家组随机抽取项目执行机构,采取现场评价、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居民访谈、电话调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分别前往执行机构查阅项目工作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拜访项目服务对象,甚至在田间地头对广大居民实施现场调查和健康指导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在钟祥市、江夏区、襄州区、枣阳市、黄陂区等五个县(市、区)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保费40元/头,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县级财政10%,养殖场户自缴20%。 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2〕2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969.76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中央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19〕52号),清算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796万元。 一、2019年我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情况 2019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包括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两部分,其中全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512套(不含深圳),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7167户(不含深圳)。 二、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697万元,2019年4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0252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清算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5796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共66745万元
记者1月11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日前财政部、民政部提前下拨宁夏2023年度第一笔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41亿元,增幅达18.6%。 据悉,该笔资金将用于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将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救助资金,争取在春节前将2月份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欢乐过节
为了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办学硬件水平及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推动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现将2023年教育系统拟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公示如下: 教育费附加合计448万元,拟安排屏南一中初中部田径场修缮(一期)等9个项目。 2、税改经费合计171万元,拟安排光华小学2、3、4号楼修缮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