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讼事件
使用说明 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请求法院对债务人发支付命令
使用说明 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请求法院对债务人发支付命令,请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请求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例如:100万元)、代替物(例如:米一斤)或有价证券(例如:台积电股票一张)时,得请求法院核发的一种文书。例如:甲向乙买一支2万元的手机,乙已经把手机交给甲,可是甲迟迟没有付钱,乙就可以检附甲、乙间的买卖契约为证据,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如果甲收到支付命令后20日内声明异议,支付命令就自动失效,乙原来支付命令的声请就视为起诉或声请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