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法
【时报-台北电】环保团体今明2天分别在台中及高雄举行“反空污抗暖化**”,并提出无煤零碳等诉求,对此,环保署表示,在改善空气污染、减少煤炭使用及温室气体排放,政府与民间目标一致,已依循“空气污染防制法”及“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订定各项减污减排法令规定及方案,环保署也在2018年与经济部共同盘点减量及每季追踪改善情形,不仅空污排放逐年持续降低,中南部也展现空品改善成效。 环保署表示,台电“台中发电厂”空气污染物排放,2016年至2019年已减量1万8千余公吨,减量幅度达50%,推估至2025年减量可达78%;“兴达发电厂”减煤增气计划也持续执行中,2016年至2019年减量已达57%,老旧燃煤机组于2023年起陆续除役;“中钢公司”2019年相较2016年也已减少16.8%污染排放,预估于2020年空污改善工程完成后,减量可达37.9%,整体改善工程规划至2023年完成。 环保署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底止,台中市红害站日数从2016年的71站次降至2019年的5站次,改善幅度达93%,另外高屏地区红害站日数从2016年279站次降至2019年50站次,改善幅度达82%,整体空品呈现改善趋势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方便我市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费,使随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税款属期)起,我市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的,其随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缴费)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 三、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起草启动会议,动员和部署编写的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省药品监管局起草该指南的主要目的为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实现将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前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底线。同时进一步鼓励企业创新,努力推动广东药品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指望购买回迁房“一夜暴富”的人,考虑过风险收益比吗? 近年来,深圳出现了一种可以规避限购政策的商品房“回迁房”,相比政策严苛的商品房,目前没有任何政策限制的回迁房成为了“投资热土”,很多回迁房公然打出了“不限购、不限贷”的醒目宣传语,吸引了一波波的购房者。 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征收土地后置换给回迁户的房子。在深圳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近年来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市场上大量出现了回迁房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炮制,完善中药饮片标准体系,促进中药饮片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进行了修订。为推动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发布与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2.邮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13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邮编100053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2019年9月2日,民政部批准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更名为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在推动加强疫苗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Vaccines,CAV)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精神,在国家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卫健委、国资委、民政部等6部委领导和指导下,以原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为基础,由疫苗及其相关生物制品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发展理念,促进疫苗及其相关生物制品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