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
___________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________尚欠该破产企业______款(写明款项性质)_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以( )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或________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破产清算组经调查,并与债务人________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________家,债权总额达_________元,而该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2018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场领取: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让其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均需提供)。 2、需邮寄办理证书的人员: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纸上写明“类别(2018年上半年翻译)、收件人、联系电话、详细回邮地址”等邮寄至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收件人: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邮寄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632—3312940)。待办理完毕回邮至证书本人(邮寄费用由证书本人承担)
拖欠货款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如果打欠条承认会在一定时期内归还欠款呢,包工头拖欠货款打的欠条有效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根据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协会工作内容、中设协字(2009)第40文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中的要求和《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修订)及《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对我省获得“诚信单位”证书的企业,满两年的进行复审;已满四年有效期的进行复评,同时接受企业首次申请诚信评估。为把此项工作做好,现提出如下意见: 已获“诚信单位”需复审的企业须对照《诚信评估评分实施细则》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自查报告并按细则逐项评分;复评、首次申报的企业,按“中设协字(2009)第40号文及本省《实施意见》”执行;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到当地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4月30日前,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单位材料写出复核意见,特别是对有不良诚信问题的单位,应写明是否通过复核,加盖协会公章后,请将材料报送到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5月上旬召开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各省辖市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评)或评估并提出意见; 5月中旬由江苏省工程勘察计行业诚信评估领导小组对专家委员会复审(评)或评估后提出的名单进行审定后上网公示。 (一)需复评和首次申报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按《实施意见》中相关要求填报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继券商之后,基金也获得了参与国债期货的入场券。 近日,中国***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四条,对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参与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原则;三是按照套期保值、控制风险、循序渐进的思路,严格限制投资比例;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决策制度;五是引导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问题;六是强化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我所参与完成的成果“超分辨声学成像原理及应用技术”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为公示期,公示期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拟推荐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2002年3月2日至2007年9月30日,赵先生在某电力公司工作,其入职时,双方签署了《劳务合同》,其中约定,赵先生向电力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赵先生支付劳务报酬,双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赵先生在劳务关系期间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后赵先生在电力公司下属食堂担任洗菜工,按照电力公司考勤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电力公司按月向赵先生支付报酬。2007年9月30日,电力公司食堂负责人告知赵先生要解除合同,双方产生争议,赵先生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要求电力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赵先生与电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判令电力公司支付赵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各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德体合格,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满足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国际化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申请获得博士学位。 学校2022年12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向其所属院系提交了科研成果及国际学术交流经历材料,经由其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2),公示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邮寄或送达至学校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