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材料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杭州蛇佬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东门中医诊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 (邮政编码:311407)
关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2022年第七批)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排查等程序,对2021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全国最低价的药品,拟做如下处理: 一、不同意按规定降价的药品,暂停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1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16〕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配套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2月1日-2月25日下午5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月28日下午5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3月5日下午5时。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旱厕改造项目(建设)比选于2022年11月25日10:00在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进行了比选。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详细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现将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和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或认为评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在公示期内,请于2022年11月27日17:00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如代理人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异议书面材料,交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17378410810)
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分类规范的原则,通过深入清理规范,进一步打破服务垄断,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内协会商会对收取的经营服务性等收费进行梳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在此基础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收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陕学位办《关于做好现设本科专业2020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0〕1号),2020年4月8日我校分别对药学、朝鲜语、俄语、物联网工程四个专业进行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我校以上四个专业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4月15日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杭州富阳富春江综合门诊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2月0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 (邮政编码:311407)
全院师生: 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条例、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学生单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21〕4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各系(院)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进行了严格的评选、推荐,报学工处进行审核与评选。为使评选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广泛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接受民主监督,现将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单项先进与先进集体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四、如对公示的人选有异议,可写成书面材料投入意见箱或打电话,也可通过邮箱举报。希望举报人署实名,以便核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质量监督检测(质量)协会、混凝土协会、各有关单位: 2014年,根据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协会、山东省混凝土协会、山东省劳动保护协会撤销并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为进一步加强省协会的管理,配合做好建筑行业的各项服务,延续原各协会的工作,协调各市协会、各专业协会之间的联系,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介绍四个协会并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的基本情况; 2、介绍省建筑业协会今年主要业务活动的工作安排; 3、部署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工作; 4、关于缴纳2014和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说明; 各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质量监督检测(质量)协会、混凝土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等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一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经系部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学院拟推荐《“产、学、研、创”四维融合,培养卓越环保人才的探索与实践》等五个成果申报2019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教务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