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材料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19年度县(自治县、区)综合考评办法〉和〈临沧市2019年度市直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临办通〔2019〕57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74号)的要求,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8个县(区)2019年的民营经济增加值、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民营经济上缴税金等各项有关指标进行了考核,形成了2019年临沧市民营经济考核评价结果,并报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0年2月16日起至2月22日止)
各专业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船舶工业公司(集团)总部201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定于 2014年7月18日 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习贯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4年上半年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2.各专业公司(含贸易部)汇报交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特点;介绍所驻企业或所承担产品的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3.汇报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工作打算的完成情况;重点介绍下半年工作打算,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的思路和措施等
于2020年08月11日,提出申请将坐落于宏屹国际城38-2-704,办理商品房买卖,目前已完成登记,证书号:冀(2020)望都县不动产权第0001223号。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时权利人侯丹丹提供的是未婚材料(虚假材料);拟再次办理存量房买卖登记时发现权利人侯丹丹提供的离婚资料(实际早已离婚),由于侯丹丹个人行为提供了虚假材料,隐瞒了夫妻婚姻存在的事实。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27日之前)将无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云南对口帮扶合作,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沪滇科技交流合作发展,我局积极与上海松江区科委对接,筛选合作项目,反复沟通磋商,经上海松江区科委实地调研察看,并经上海松江区科委党组会审议通过,拟立项支持3个项目,现将拟立项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根据科技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专项经费额度安排资金。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州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北京市规委,山东、江苏、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在北京等4个地区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试点资质类型: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 上述地区中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负责资质初审的企业,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一)省级初审部门同意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通过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1式2份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捷克留学人员选拔。上述两个项目的选拔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URL]主页“出国留学”专栏)。现将2019年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捷学习的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活动月”的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法制意识,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日,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第36个“安全防火月”活动的通知》,6月份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强化红线意识、执行法制规章”为工作指导方针,以“公司内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运输安全及相关方管理”为风险分析主题,全面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活动月”的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法制意识,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业内获悉,为做好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重大工程项目专题座谈会日前在国家发改委召开。 会议由发改委胡祖才副主任主持,中科院欧阳自远院士、工程院邬江兴院士、中科院赵国屏院士、中科院张维岩院士等10位专家做了汇报,科技部、工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发改委相关领导听取了汇报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经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学科(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小同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共有206个项目(企业)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一等奖19项(含科技合作奖2项)、二等奖85项(含科技合作奖3项)、三等奖92项,企业技术创新奖10项。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9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提出,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者:波森特集团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 随着《载体桩技术标准》JGJ/T135-2018的颁布实施,新载体桩专利成果的许可代理已推行了三年时间。为促进专利成果和许可制度的有序发展,了解专利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请各代理人按照以下通知要示,对当地完成的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报送: 一、完成工程情况:请各代理人将授权代理后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实填写《载体桩完成工程情况统计表》(附后)。 二、代表工程资料:请将完成的代表工程(最少1项多者不限)资料数据(地质报告、设计图纸、检测报告等)报送公司总工办,以完善岩土交钥匙工程平台、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岩土地基分会、中国岩土地基工程知识产权联盟、中国建设报、建筑结构杂志等机构、网站、媒体的宣传推广,扩大专利成果在全国市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