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云南对口帮扶合作,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沪滇科技交流合作发展,我局积极与上海松江区科委对接,筛选合作项目,反复沟通磋商,经上海松江区科委实地调研察看,并经上海松江区科委党组会审议通过,拟立项支持3个项目,现将拟立项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根据科技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专项经费额度安排资金。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州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州科技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