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美岭新榜园工程等两个项目工资保证金的公示(第二次)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8日对美岭新榜园工程项目进行网上及项目部公示,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我局接到关于该项目的投诉,目前该投诉已妥善解决,现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