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摘要:彩礼是我国独特的婚嫁风俗,生活中因为给付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尽管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为处理该类纠纷的司法依据,但实践中仍存在很多具体情况有待认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张某(男)与孙某(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张某的父母、兄弟姐妹也经常对李某进行侮辱、谩骂,并在乡里乡间散步谣言、挑拨是非。最后导致孙某周围的人都不和孙某说一句话
2011年7月,原告王某(男)与被告姜某(女)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元旦两人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某1。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导致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口角,婚姻关系勉强维系。2015年6月17日,王某因车祸住院,经医院诊断为脑出血、视神经损伤,王某入院后姜某便离家出走,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故王某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那幺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能够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为由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虽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所需证件盘点《新闻》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那么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又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本篇文章为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201314,寓意“爱你一生一世”!非常看重寓意的年轻人都计划着在201314办理结婚登记,讨个好彩头。下面婚姻法编辑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办理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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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诉期间内,被判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能再婚么? 【案例】人民法院判处甲和乙离婚,甲不服离婚判决,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乙与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分析】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吗,怎么赔偿? 律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因此婚姻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对于财产的划分都是重中之中,大致上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那么婚前个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为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8月19日,学院派驻武台镇帮包工作组在镇政府会议室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活动。来自镇属25个村的支部书记、主任和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帮包工作组组长张运良,思政部党总支书记王金义共同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