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
一名员工在假日爬山途中猝死,遗属要求其事故认定为产业灾害(工伤)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据韩国法律界19日透露,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3庭(主审法官朴正大)在遇难者A某的遗属针对劳动福利公团起诉的“赔偿遗属抚恤金和丧葬费”案作出判决原告败诉。 A某于2000年入职公司,并于2017年1月晋升为理事(技术支持经理)
原告刘某某,男,汉族,生于1959年。 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1994年9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被告系二婚,结婚时带有一6岁女儿
宝格娱乐在线注册官网-饿了么起诉美团 涉及要求商户“二选一” 原标题:饿了么起诉美团,涉及要求商户“二选一” 8月13日,第一财经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8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饿了么”)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团”)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发布了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表示,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被诉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故本案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裁定书,本案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
2014年1月,我院旧存309件,总收案589件,同比下降17.28%;结案169件,同比下降48.79%;存案729件,同比上升4.9%;结案率18.82%,同比下降13.38个百分点。截至2月14日,我院未结案件1161件,其中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件,其中民一庭3件,民二庭1件。 2014年1月,我院生效案件数183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数326件,法定不上网裁判文书(上诉、调解、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等)92件,我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92.9%
劳动者如何运用恢复劳动关系这一项诉讼请求来维护权益? Z于2017年5月进入上海某家居公司的股东处工作,2017年8月上海某家居公司注册成立,与Z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行政经理,月薪为15000元。2017年10月,公司却单方解除了Z的劳动关系。 对于公司的解除决定,Z无法接受,因为自入职以来,一直都是在为公司认真工作,包括公司的注册成立等
戴某某与徐某某于2012年10月15日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由戴某某出资100万元,徐某某操作投资事宜,后徐某某由于疾病死亡,戴某某遂联系徐某某的法定继承人王某某、徐某、潘某某要求返还投资款、投资收益等,但三人只由徐某支付5000元收益款,其余一直未付,戴某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于2014年5月14日来到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委托了本所瞿碗平律师、朱志良律师代理该案件。该案经过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成功结案,天宁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委托人戴某某表达了对瞿碗平律师、朱志良律师的感谢!
原告乙,男,X年X月X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X乡X村X号。 被告甲,男,X年X月X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县X乡X村X号。 一、要求被告甲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80000元)和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约定的还款日)约定的还款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24%)xxx元以及自起诉之日起算至清偿时止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
· 2011年接受知名动漫公司广东奥飞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在江西省范围内就侵犯该司商标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对近40家侵权主体提起诉讼、主张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肃清了知识产权市场。 · 2015年接受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分别对江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合作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标的总额近4000万元,最终代理律师通过机智错开诉讼保全方式冻结到被告银行账户,直接为委托人换回近4000万元经济损失。 · 2016年接受江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熊国甲诉其及其他两名自然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代理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抓住重点,最终委托人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王某(女)结婚数月后,与丈夫孙某发生矛盾,回娘家居住
案件描述 2005 年6 月,我公司与北京惠瑞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瑞德公司”)签订了《血液制品代理合同》。后双方因惠瑞德公司经营资质不符合“药品法”规定问题发生意见纠纷,河北省泰康医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惠瑞德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判决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06)朝民初字第19473 号):惠瑞德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血液制品代理合同》无效,驳回泰康公司、惠瑞德公司要求我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内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 年5 月做出二审判决((2007)二中民终字第04810 号):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19473 号民事判决,我公司继续履行与惠瑞德公司签订的《血液制品代理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