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兹有王庭,女,1963 年 4 月 1 日生,汉族
兹有王庭,女,1963 年 4 月 1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110180196304013724),住北京市东城区黄化门大街35号,于2017年3月16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 京0101民初17642号、2017年8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京02民终6492号裁定确认:“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的合伙人为罗东红、王庭、朱庆新的《北京中庭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及《北京中庭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入伙协议》无效。”至此认定王庭自始至终都不是北京中庭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股东和合伙人,也从未执行或管理过上述事务所事务,该事务所任何债权债务都与王庭无关。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