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打击非法用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寿宁县有关用人单位实施2019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通过报送相关纸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应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2019年度寿宁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附件1)、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各工种仅需提供一份)、职工花名册、职工工资表(2019年1-12月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行政许可经营事项的应提供行政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及缴费明细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人签字、单位盖章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圆满完成2019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在工作推进中,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土壤环境管理和生态监测科、行政审批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督查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先后印发了《达州市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补充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对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督查考核范围、内容、时间等和内容、考核时间、分组和方式
10月30日,越南林业总局与老挝农林部林业监察司在河静省召开会议,就林业执法领域的合作情况进行评价。 越南与欧盟签署《森林执法、治理与贸易的自愿伙伴关系协定》 越通社河静省——10月30日,越南林业总局与老挝农林部林业监察司在河静省召开会议,就林业执法领域的合作情况进行评价。越南林业总局副局长范文典、老挝农林部林业监察司司长Linthong Douangphachanh、河静省领导和林业干部等代表出席
近日,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设计集团)发布的一则拟招聘人员信息公示表中显示,一名拟招聘人员张某某的备注一栏写着“该生为集团党群部主任陈静之女”引发网络关注。2月8日,长江设计集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符合规定,集团要求标明关系。2月9日,记者从长江设计集团上级主管部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了解到,该委已经着手调查此事
星岛环球网消息: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松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松岩简历: 于松岩,男,汉族,1964年7月生,山东沂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2月加入中国***,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装备财务处处长等职
佛山新闻网讯 珠江商报记者邵姮报道:3月1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召开干部会议并正式揭牌成立,伍成亮任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伍成亮表示,今年要大力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环境监察+辅助管理”改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羽、顺德区副区长陈旋,原环保板块全体人员,各镇(街道)分局分管领导,环保国资企业及主要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我的专业理论与计算化学就是如此。中国实际取得的成果还是应该承认。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强化追责问责
8月31日,荆州区启动“人社政策进万家,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打通了就业创业服务 “最后一米”,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六稳”“六保”任务。 在荆东社区活动现场,市委办、城管局、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下沉社区党员干部担起宣传志愿者,积极向居民发放人社政策宣传资料,并就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了养老、工伤、劳动监察、创业等人社政策咨询。 最热闹的地方,是居民关注的企业招聘展位
在经济生产领域,人与劳动生产最直接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后,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意识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在1994年颁布了《劳动法》、2007年7月颁布了《劳动合同法》,以规范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但在现实劳动生产中,仍然有很多企业不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明确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下岗补偿标准等,有的甚至利用劳动者不知法、不懂法的缺陷,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为企业法律意识薄弱,政府监管不到位,工人**意识弱等,即使企业没有按时按量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很多劳动者也继续工作,导致每年春节前夕,在很多地方,涌现因为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者极端讨薪事件,甚至有些讨薪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引发局部区域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