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区域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包括现场检查权;询问调查权;要求限期提供证明文件;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和责令暂停发布权在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职权。同时,新《广告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责也给予了强化,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尽可能予以取消。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时启动修改或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对个别确需保留的,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提请制定或修改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设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情况,包括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等,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司法部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2010年上线以来,我国已建成了1个国家级节点、31个省级节点、300余个市县级节点。 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办法明确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其中专业用户需进行注册。 《管理办法》明确各地可充分利用基础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相关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或者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获取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线服务数据集
蛟河市财政局2020年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文件共计26个,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0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财政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的26条信息,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6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三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第四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负责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等贯彻落实情况,起草和制订工作议题、年度计划、总结报告,并依法予以监督。 2.负责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上级人大来钟有关农业农村工作议题的调查、视察、检查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相关议案、建议、报告、数据统计等相关资料,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起草,并向相关会议报告工作。 3. 负责受理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议案、报告、建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调研和审查,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企业数据传输至部级平台后,由部级平台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监管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向省级平台或城市监管平台重复传输。 《办法》明确,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为部级平台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管理等工作。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网约车平台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企业网约车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