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11月17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无需申请送18元彩金“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3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无需申请送18元彩金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总局组织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修改2件,废止7件。 1.将《无需申请送18元彩金印发〈麻醉药品和****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附件2《申请成为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资料》第九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资产负债表”修改为“财务资产负债表”
【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1)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现将我局修订的《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防止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贸易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等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制定本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1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改革意见清单》《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清单》《随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社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及时掌握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相关情况,请各地将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措施、办法及工作要求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相关主管部门和商务部。 为全面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69号)要求,根据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发布以来,首批28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结合各自实际,在体制机制创新、双创生态环境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 为确保示范基地真正建出特色、建出成效,进一步完善上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示范基地互联互动,结合现有工作基础,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作为协调机制的召集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示范基地统计指标体系,发布示范基地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组织推广、宣传示范基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指导示范基地建设及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建设重大共性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培养和提升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切实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2020年,“青岛大学创新创业联合会”(简称创联)成立。 “青岛大学创新创业联合会”是由校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指导下的由各学院创新创业协会等团体组成的联合体,主要负责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管理与服务。 联合会会员由我校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意识的在校生组成
据南宁房超网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让公告获悉,2020年10月14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青秀区上洲路以北的GC2020-092地块,实际出让用地面积44004.24平方米(折合66.01亩)。据悉,该地块编号原为GC2020-074,曾在8月27日遭到流拍,此次回炉再出让指标没有要求竞买人拿地后须与青秀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等硬性条件。 GC2020-092地块区位示意图(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GC2020-092地块位于青秀区上洲路以北,宗地号为450103450002GB05583.实际出让面积为44004.24平方米(折合66.01亩)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下称《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答:修订《办法》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