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第三届中国中医药养生论坛”2015年5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健康产业分会筹备会也在当天正式启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原司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许志仁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介绍了分会成立的意义、目标、定位等内容。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健康产业分会筹备会启动) 5月7号,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成为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利好信号
添加时间:2016-04-14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城乡建设规模持续扩大,伴随着对土地、能源、水等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影响。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抓手,妥善处理好城乡建设发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 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初曾提出“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时隔半个多世纪,于2016年2月21日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提出了新的八字方针:适用 2015年6月24日,财政部、住建部制定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1.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下同)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要落实仔猪及冷鲜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意见》明确我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目标,全省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达到100%以上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抓性文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 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校克服校园面积窄、运动场地小的实际困难,于11月19至12月2日成功举办了2019年秋季3V3校园篮球比赛。 本届比赛采用抽签淘汰、循环决赛的方式进行,共有96场比赛。比赛中,运动员们尊重对手,服从裁判,顽强拼搏,挑战自我,塑造自我,很好地诠释了“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我委对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URL]),首页“征求意见”专栏,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清单提出意见建议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先行区社会事业部,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89号)、《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25号)等文件要求,取消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综合、病理、治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二、对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分区域分级定价,不同区域在原有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进行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优化调整、协同配套”的原则,执行不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保持适当差价,促进分级诊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从课程体系构建、教育教学改革、社会美育资源的统筹等方面,对美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为未来5年美育工作的发展画出了路线图: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在课程体系方面,《意见》对各个阶段的美育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