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136号)。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0.09 国务院批准的这十项养老变革,涉及所有中老年 2021.01.1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1.01.14 2021年国家养老政策 2020.11.26 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 2020.05.14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0.03.12 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0.01.0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9.03.30 关于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2019.02.14 共9条记录 页次:1/1 每页:25条记录 1
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已成为物流行业共同的诉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 “全程冷链运输”成为行业内的规范名词
在国为史,在方为志。近日,遂宁市第一部具有通史性质的历史专著《遂宁史话》正式出版发行,该书由杨世洪、胡传淮联合著作,填补了遂宁无“通史”的空白。 据了解,该书将遂宁历史上重要人物、重要事件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带有演义色彩的叙述方式介绍给广大读者
会议由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秘书长林冬主持。按照章程规定和会议安排,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促进会章程修改、理事单位增补等提案并观看了扶贫项目成果展示片。 宁波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会长史浩明出席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的文件精神,要求社会组织做到“两个维护”不动摇,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底线;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必须做到“六个必须”、“十个严禁”,严格自查自纠,严禁违规行为;肯定促进会和会员单位在扶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动员会员单位继续支持宁波对口帮扶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决胜做出更大贡献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有白平衡自动调节和记忆功能、智能内镜信息显示功能、图像快速实时冻结功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期,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财务顾问的"扬州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并于9月23日在深交所举行挂牌仪式。 扬州保障房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为10.5亿元,存续期为5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3期,评级均为AA+,3年至5年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为5.29%~6.50%。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近日,四川省城市排水防涝规划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该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全域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省份。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普查和设施建设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部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开展了全面清理。经过评估和逐项评审,我部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并已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 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船舶行业2项、纺织行业1项、化工行业43项、制药装备行业2项、机械行业29项、轻工行业58项、民爆行业9项、冶金行业1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186号)在自贸区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厅印发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开展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8年3月20日起,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自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所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处于全国领先,并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跟上改革步伐,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直各主管部门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海自贸区能实施的改革措施,广东自贸区也同样实施,并统一全省的实施时间和实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