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政策依据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分配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6月10日,南桐公司在集团906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股东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德忠,财务总监李云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王鹏程(股东授权代表)、高级经理曾波,南桐公司领导涂晓东、杨明、罗元平、王大春等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重庆南桐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等5个报告(议案),对南桐公司各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3月29日上午9时,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出席大会的应到股东107人,实到股东107人(含授权委托股东),符合法定程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涛主持
股份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公司上海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项光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是股份公司上市后召开的一次重要的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等20个议案,通过了公司上市后第一份年度报告,通过公司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以及通过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分配现金股利的预案
1、协助财务经理制定工作计划及有关财务制度; 2、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会计核算方法、核算原则,设置账务核算体系; 3、及时客观公正的进行账务和结算工作,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等核算工作; 4、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批核算; 5、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他经济文件,保障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合法利益; 6、编写财务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工作; 7、组织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管理学、经济法、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事业心; 4、具有2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7月11日,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第37次董事会。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董事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北京和东京两地召开。中建股份海外部总经理、中建国际董事长、中建-大成董事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尔胜发布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7亿元同比上升9.32%;营业成本16.15亿元同比上升16.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上升27.12%;2016年实现EPS为0.37元。 4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同比下降26.99%;实现营业成本2.82亿元同比下降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0.05亿元同比下降94.36%;4季度实现EPS为0.01元3季度实现EPS为0.25元。 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8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0.38亿元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