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2018年第44号令对《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11月28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修订的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明确“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要求对与“一网通办”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针对《规定》中不符合“一网通办”要求的内容进行梳理并形成了修改决定,经交通运输部第19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于11月28日公布实施
问:今年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何时提出申请? 答:鉴于今年是政策出台第一年,在不影响供热系统运行调试的前提下,用户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从2023年开始,按照《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和恢复供热协议,并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 供暖期间正常天气情况下室温标准统一为“不低于18℃” 日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和《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此前,这3个示范文本旧版已使用了12年
伊人五月丁香网:两项“决定”从“源头”把关,近几日中国境外� �入病例增速放缓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一、� �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1979年12月22 日国务院批准 1980年1月31日卫生部、� �业部发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 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12� �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1994年7月13 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次修订 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 �部、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三、开发建设� ��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198 8年9月1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0月1日� ��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发布 根据2011 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订) 四、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
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 1.适用的情形不同。 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
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重磅文件来了! 日前,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重磅文件《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11年之久的《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下面,就让财小编为大家解读该办法。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日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原文化部发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认定了五批共306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着怎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今后的非遗工作有怎样的指导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下调了两个百分点。 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4年7月,组织制定(含修订),过了年限后,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标准公布后,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丹阳7月11项仪表相关标准将正式实施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就分享给大家,也给大家做个参考。一起跟随小编过来看看吧 2014年7月,共11项仪表相关标准即将实施,其中涉及电子测量仪表、传感器、计量器具、电力仪表等
根据国家民政部民发〔2014〕38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精神:全国学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全国学会承担;民政部不再出具分支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 鉴于民政部最后一批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有效期已过。中国化工学会于4月15日前已收回所属分支机构原印章,原分支机构的印章同时废止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