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
2至3月减免社保费2329亿元 中小微企业占81.3%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李心萍)记者从人社部2020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月至3月,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已减免社会保险费2329亿元,缓缴286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在减免的社会保险费中,中小微企业为1893亿元,占81.3%。 2月20日,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
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支付社保费用的会计科目) 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是财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社会保险是我们每个人都较为关注的话题,它有着稳定社会生活及再分配的功能。本文就针对支付社会保险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小编一同了解下吧! 支付社会保险费计入哪个科目? 答:对于支付社会保险费,不同时间段计入的科目有所不同。可以计入以下科目: 缴纳时: 发放工资时: 1、将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这些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2、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作为应付福利费: 3、职工负担的保险通过应付工资核算: 4、其他的商业保险也是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特殊工种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管理费用或成本中核算: 以上都是计提保险的分录,计提以后就要上交
前言:部分市民因为辞职等原因,会中断医疗保险缴费。3个月内续保不算“断”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停保的,从办理停保的次月起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并终止医疗保险待遇,停保前已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如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社保缴费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29日在新一期税务讲堂视频中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包括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和2020年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两项新政策。 王发运说,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对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对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2月底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并于6月底延长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实施期限。8月6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范围广、力度大、效果明显。2~6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下同)累计减免社保费663.8亿元,惠及全省193万户缴费单位
《财经天下》爆出消息,俏江南因为不给员工交社保被起诉,虽然俏江南是“餐饮界的LV”,但是不交社保照样被查。 “再也不用担心企业不交社保了!”在国税地税合并后,社保就正式进入了国家监管阶段,假如你的企业还没给你交社交,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没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的企业都是违法的。 以往缴纳社保,都是企业主动上报,因而给了很多企业采用不正常手段的机会,导致公司不交社保事件屡禁不止
“稳就业”提前达标彰显中国经济韧性宏观经济稳定是就业稳定的必要条件。 %的增长率,意味着经济增长至少为我国带来了超过1200万个就业岗位。 政策红利是就业稳定的主要推力
由于工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虽然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禁止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克扣派遣员工的工资,但是在现实的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这些情况还是会有出现,这种行业是严重影响到派遣员工的权益的。小编建议求职者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让它们告工资待遇的计算,如果发现有克扣工资的行业,派遣员工可以收集证据告它
各相关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2022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福银办〔2022〕337号)等精神,为保证2022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年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国库年终工作安排并影响全省(不含厦门)税费(含社保费、非税收入)缴纳相关业务通告如下: 因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收入和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的特殊性,其相关缴税及退库业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21:00,相关税款退库退回、更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18:00。 因2022年12月30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日切时间为21:00,结合国库局和中国银联、中国网联工作安排,2022年12月30日20:30至2023年1月1日0:10将停止办理除办税服务厅实时扣税业务之外的税费缴纳相关业务,主要包括: (一)各办税服务厅(含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下同)POS机划缴、银联卡在线支付、扫码缴税、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银联、网联税费划缴业务; (二)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含移动端,下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自助办税终端的银联卡在线支付、扫码缴税、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银联、网联税费划缴业务; (三)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实时扣税业务; 因2022年12月31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日切时间调整为12:00。 1.2022年12月31日11:50起各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实时扣税业务; 2.自缴核销、退库、更正、免抵调、撤销等业务的截止时间为11:00
国家税务总局东明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