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40
南区国税局表示,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成本及必
南区国税局表示,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业经财政部于106年2月7日发布,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其创办人、设立人或实际所得人如未依法办理结算申报,或未依法设帐记载并保存凭证,或未能提供证明所得额之账簿文据者,依下列标准计算其成本及必要费用: 一、民营汽车驾驶人训练机构:为收入之65%。 二、文理类(升学、语文、法商及其他)补习班:为收入之50%。 四、私立托婴中心、幼儿园:为收入之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