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c
根据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3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天山股份(股票代码:00087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交易活跃特征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获得的是从业资格,从业资格需要注册才能生效。 1、首先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经副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基金行业协会、境内外其它特定机构投资者等以及中国***认定的其他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账户。(已有账户,忽略此步) 2、然后机构资格管理员可通过管理平台为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鉴于以下股票因重大事项等原因停牌,根据中国***《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7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停牌股票见下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URL])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咨询相关信息。
依据《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指导意见,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对所持有的下列股票自2018年6月5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根据中国***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03月0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中证网讯(记者 王宇露)3月13日,天弘基金发布公告称,自3月12日起,旗下部分基金(ETF基金除外)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浪潮信息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天弘基金表示,从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据了解,浪潮信息是一家以服务器等云计算基础设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07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