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c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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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铝业(证券代码:601600)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7年10月19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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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0年07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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