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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8日电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2002年一期凭证式国债将从3月10日起发行。本期国债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年利2.42%;5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2.74%。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2年3月10日至2002年5月9日,采取按月分段发行方式,其中3月10日至4月9日发行360亿元,4月10日至5月9日发行24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前享受 支持科技创新” 南通恒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通州市审计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后成立南通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1年底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变更为南通恒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性质为合伙制,合伙人:姜新华、徐克、张捷、曹飞。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注册资本验证,工程预决算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审计及其他法定业务,财会、税务和其他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事务所经过资产重组和人员的整合并广泛地从社会上引进专业人才,现形成了一支有能力、有经验、有干劲的中青年队伍
广州拟为5万家政从业人员发放“上门服务证”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现在家政阿姨还好找吗?4月9日,广州市商务局就《广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到2021年,广州市将培育10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争取到2022年底,培育3-5个全国知名的家政服务品牌。 记者了解到,广州将以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为依托,开发使用集身份核查、培训、体检等信息为一体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服务证,实现家政服务全程可追溯,到2021年发放“服务证”5万张以上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他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原标题:好消息!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提高到100%!快来申请吧~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建议申请,因为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所以错过一年认定,就错过一年可扣除的额度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落地,工信部将在2017年修订和完善“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引导地方差异化发展和重点领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同时深化城市(群)试点示范,推进20到30个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强的城市先行先试;启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确定首批“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以上述三项措施形成中央、省、试点城市、产业基地协同推进的网络化发展格局。 专家认为,未来,我国制造业东部转向高端装备制造、中部产业升级、西部优势产业突破的“新三极”格局有望加速成型。 记者从多个渠道确认,继2016年8月宁波成为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后,武汉、泉州、成都等多个城市近期也正式通过专家组审批,成为第二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完善企业自主可控的创新系统,近日,市科技局发布《“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从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创新产出等方面确定了发展目标。 徐州市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30家,居全省第7位;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46.28%,居全省第4位,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居全省第2位。 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企业研发机构条件建设和能力建设水平,持续增强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此次发布《“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