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掌握经济学以及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认识和把握国内外经济、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练使用一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完备知识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1. 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等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2. 具备较好的通识素养,对于政治、文化、艺术和自然科学等有一定的了解; 3. 熟练掌握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操作技能; 4. 熟练掌握英语,在听、说、读、写、译五个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能熟练运用英语获得专业信息并进行书面与口头业务交流; 5.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框架,掌握国际贸易的政策背景和政策措施,能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科学评价各国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的影响;通晓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操作的各项专业技能; 6. 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8. 具有全球视野,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良好的人文素质。 (三)教学总周数:127周(其中第1学期为16周,第2至7学期为17周,第8学期为9周) (五)毕业论文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第80号国土资源部令,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法治国土实践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有哪些?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就此进行了解读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实验室在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应建立本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 2.各系主任在布置全系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应将实验室的消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
11月18日,长春应化所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会议按照院党组、长春分院系统单位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关要求,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修正案和中纪委报告,讨论通过了《长春应化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细则》。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邹泉清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成员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充分发挥我所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科技支撑作用,根据“率先行动”计划升级版谋划好我所“特色研究所”的试点建设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改革创新的政策集成优势,打造国企改革创新示范高地,近日,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发布《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将于2022年9月18日正式实施。 《细则》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为目标,主要支持对象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入驻太平湾的机构及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资源整合、机制改革、科创能力、内外合作、政策扶持、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
北京市政府公报2022第27期(总第759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创业投资集聚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科发〔2021〕79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22〕1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37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38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45号)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把握RCEP机遇 助推“两区”高水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商函字〔2022〕379号)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京知局〔2022〕88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技管〔2022〕42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技管〔2022〕47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装配式建筑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技管〔202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021年,市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服务振兴实体经济等方面。 2021年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35亿元,政府性基金0.04亿元),增长0.9%,为预算的4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公安局购买特种用车及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划归地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财政承担
为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分为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和网上公示年度报告两个阶段。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委编办受事业单位委托,在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