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
为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已单独核算的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所访问的页面将跳转到第三方网站,确定要继续吗? 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票据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在我市的企业。 (一) 受理: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含)提交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奖励申报材料至税务登记地所在区金融办(局),若未按时提交,可递延至下一年申请
原标题:我省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争先创优” 日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制定《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单个企业最高奖补可达1000万元。此举旨在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大力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择优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
用于生产保险粉,磺胺二甲基嘧啶安乃近,己内酰胺等以及氯仿,苯丙砜和苯甲醛的净化。照相工业用作定影剂的配料。香料工业用于生产香草醛
为准确导入、全面推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行为识别系统,根据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日前颁布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行为识别系统(BI)实施细则》,要求集团公司总部,所属各院、公司,直属单位遵照执行。 行为识别系统是将企业价值观及基本理念根植于企业和员工行为之中,实现企业价值观及基本理念的要求所制定的行为规范体系和行为模式,是企业识别系统(CIS)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和动态识别形式。 集团公司行为识别系统由行为准则、职业行为规范、公共关系规范、日常礼仪规范以及团队活动等内容组成
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批文已下达给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请根据课题任务,认真填写任务书,明确项目考核指标。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项目任务书纸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 07- 06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 05- 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 05- 15 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2019- 05- 3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7- 12- 0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 05- 05 省科技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2020- 01- 23 省科技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 01- 22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 01- 20 2018年浙江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 01- 30 2018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 01- 15 省科技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 01- 1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 02- 0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 01- 07 省科技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 03- 07
释演凡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划拨宗教特殊用地提案》(第15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土地确权,国家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我市的土地确权均是而且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来进行,所以我市不能也不会出台土地确权的政策
为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湖北省下岗失业人员干个体 "三年零税费" 东方风4月20日消息:湖北省近日规定,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律实行“三年零税费”政策,扶持下他们再就业。 今后,凡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日起,三年之内免除各项税、管理费,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订过程中。这是湖北省再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降低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