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绵阳市江油盛富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砂矿等4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附件1)在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的格式反馈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16-2340671
2020年9月14日上午11时,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金晖辉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会议上,金晖辉同志原原本本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林宝金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中共福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的决定及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 金晖辉同志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于伟国书记在会上提出的“坚定不移讲政治、争创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四点意见,坚决拥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在市委新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人民至上的理念,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全力以赴的拼搏,交出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北侧地块项目已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采用社会资本参与地块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进行转让,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作单位(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9月1日起,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2007年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甲公司将已为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其对丙公司享有的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所有的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对价过户给甲公司。双方签订该协议后,甲公司公司未向丙公司进行通知,该转让协议也未在甲、乙公司之间实际履行。2009年8月10日,乙公司因另一纠纷与丙公司的诉讼案件在某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乙公司将与甲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旨在证实债权转让以外的另一事实,丙公司因此得知《债权转让协议》的存在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商标被抢注之后有哪些补救方式?商标申请注册针对使用权人或者公司来讲都是关键的一点,大家必须尽快的开展商标申请注册。可是,在我们在开展申请注册的状况下遇到被抢注之后,必须采用哪些补救方式呢? 《商标法》第33条要求:对基本核准公示的商标,自公示的时候起3个月内,在先产权人、利害关系人觉得违背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或者所有人觉得违背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要求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质疑。公示满期情况属实的,予以审批申请注册,发送给商标商标注册证,并予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