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立法院第9届第5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25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段宜康等18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委员蔡易余等1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尤美女等23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段宜康等1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及(五)委员周春米等2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并案审查委员许智杰等17人及委员周春米等26人分别拟具“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订第七条之十一条文草案”案。) 立法院第9届第5会期司法及法制、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两委员会第1次联席会议(事由: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卫生福利部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八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本文摘要:《印尼商报》8月15日报导,印尼宏发韦立氧化铝公司(PT.Well Harvest Winning Alumina Refinery)首批5万吨氧化铝产品于8月12日月出口中国山东。 印尼宏发韦立氧化铝公司是由中国山东魏桥集团旗下的山东宏桥集团、印尼Harita矿业集团、新加坡韦立国际集团三家公司牵头正式成立的合资公司。该公司是印尼首家生产氧化铝产品仅次于的公司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 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 .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为加强院风院纪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院育人环境,规范管理,展现商院风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行为准则》([2005]5号)、《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礼仪文明行为规范》、《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部在籍本科生(中方单学位、中美双学位、美方单学位)和研究生。 第二条 学院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几何画板中应用“变换”菜单下的“缩放”选项,可以将一个或多个图形对象以某个点为缩放中心,按比例作中心缩放。对于选中的对象,单击“变换”—“缩放”选项,在缩放对话框中可以选择缩放参数按“固定比”或“标记比”缩放。以下教程主要介绍几何画板缩放对象的方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二)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结构性变动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号 )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承担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教师务必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每学期课表一经排定,一般不作更改及调整
第一条 本校为鼓励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促进中等教育实务经验交流,提升“中等教育季刊”对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与实务改进之贡献,特设“中等教育季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辑委员会)。 第二条 编辑委员会之组成包括编辑顾问5~7名。编辑委员9~11名,任期一年,得连聘连任两次;委员会由师资培育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中等教育季刊总编辑),国际师培推动组组长担任执行秘书(中等教育季刊副总编辑),均为当然编辑委员
6月9日15:55,南航CZ3139航班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腾空而起,飞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民航恢复运行的首个武汉至北京客运正班,标志着武汉往返北京客运航线正式复航,也标志着南航武汉北京航线航班正式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转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行。 复航首日,南航执行武汉往返北京大兴航班各1班,去程航班号为CZ3139,计划16:00分起飞,18:05分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回程航班号为CZ3140,计划19:15分起飞,21:40分抵达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以上均为北京时间)。6月9日以后的航班计划,以实际执行为准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事业方面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