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1994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各旗、自治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松尚人力提供全国推行居民健康卡你怎么看? 网友评论汇集有关的信息,我国将推行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卫生部发布的这个消息,网友非常关注。本文汇集网上关于居民 卫生部公布了《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实现居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 居民健康卡是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可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等
本细则依师资培育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订定之。 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师资职前教育课程由各师资培育之大学依教师专业素养指引及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基准自行规划,并报中央主管机关备查。 本法第三条第五款教育专业课程及第十条第一项第二款教育实习,合称教育学程
违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七项 交通违法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则进行分类,排列顺序从左到右依次为一位行为分类代码,一位计分分类代码,后两位为数字顺序码。 第一位:行为分类代码,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处的分类代码; 第二位:记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分类代码; 第三、四位:顺序码,表示在同一行为分类中出现的行为的顺序码。例如:1303——“1”表示机动车行为,第2个数字“3”表示要扣3分,后面的“03”表示在扣3分这一类里的第三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此款规定的原意或许是为了明确确认非自然人的“作者”资格,但它同时又在整个著作权领域设定了一类特殊的作品。从已发表的一些著述中可以看出,很多人将此款项下的作品归类为“职务作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0号)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新华网沈阳1月17日电(记者 初杭)近来,一些消费者反映,办理手机业务时,营业员操作失误导致消费者的通信费用剧增。然而,当消费者发现此种情况时,业务员仅重新办理正确业务,出错期间产生费用要求消费者自理。对此,辽宁省工商部门提醒,手机业务需依约收费,营业员办错手机套餐,消费者不负责额外损失
(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9次全体委员会议一、审查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法院组织法第六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蒋乃辛等20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二)委员管碧玲等21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陈欧珀等16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五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陈唐山等17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林佳龙等24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吴宜臻等19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邱议莹等20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九)委员尤美女等23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林佳龙等24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一、第四百零四条及第四百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及(二)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一、第四百零四条及第四百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