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黄山市屯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黄山市屯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为公共部分和履职必备的相关部分的法律:(二)履职相关的法律: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人员考试的相关法律为:【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第五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考试题库,负责命题、阅卷和考务保障工作;【修改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根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考试题库,负责命题、阅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务保障工作。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统一创富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统一人力资源创富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统一创富中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统一创富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由理事会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理事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理事长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做为乌海市房子房屋拆迁补偿的量裁规范——《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乌海政办发〔2006〕20号),于2006年7月1日公布执行。它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住建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融合本市具体制订的。《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要求“所有权证标出为房屋的房子,依照市场比较法融合经市人民政府受权的乌海市房地产业价格评估权威专家联合会发布的《乌海市城区拆迁住宅房屋估价修正办法》,明确被动迁房子的赔偿价钱……”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为加强宣导民众对动物保护法的认识,鼓励饲主完成宠物登记及民众扩大参与流浪犬猫认养活动,本处及台南市流浪动物义工协会举办流浪犬猫认养活动,8月16日(星期日)凯蒂号于下午14时至下午17时大远百成功店假日广场(台南市东区前锋路210号)(台南后火车站),现场有可爱又贴心的狗狗猫猫,希望民众能多关怀流浪动物并踊跃加入认养行列,让每一只流浪动物有家可归。民众认养之流浪动物,本单位将完成驱除内外寄生虫之投药、狂犬病疫苗注射、芯片注射及宠物登记,且另享有免费预防注射乙剂(犬用七合一)及绝育手术之优惠,优惠多多,且有可爱的动物陪伴你,渡过生命中精彩的每一天,期待认养会见到你。 由于动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动物之饲主,以年满20岁者为限,未满20岁者饲养动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监护人为饲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考核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南省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培育、管理和保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云南省名牌产品是指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经济效益显著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第三条 省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主管云南省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云南省名牌产品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