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六政〔2015〕11号)要求现对《六安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货物港务费。 (二)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
7月30,国家财政部党委书记、部长楼继伟在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表示,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 会议披露,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38亿元,同比增长8.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54亿元,增长15.8%,支出进度比往年加快,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楼继伟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二、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
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二、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
8日,威海博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经区地税局开具的大气环保税税票,这也是威海开出的首张大气环保税税票,标志着环保税在威海市全面实施,正式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环境保护税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