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南方日报记者翻阅了广州市政府部门39份已经公开的“三公”账本,找出了一系列“亮点”。其中一个“亮点”是,2010年,广州市城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总支出达114万元,其中,2人赴日本、俄罗斯培训学习花费12.87万元,18人赴东欧、美国、加拿大等考察学习花费100.71万元。计算可得,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每人次5.7万元
请注意!无偿供公众通行的道路用地,不见得都可减免地价税! (台中讯)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许多民众认为凡土地无偿供公众通行即可免征地价税,然事实上,倘若该土地是建造房屋应保留之法定空地则无法免征地价税。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土地若原属建筑基地的法定空地,于核发使用执照后,嗣经地方政府依都市计划法规定,指定为公共设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非属土地税减免规则第9条但书规定所称之建造房屋应保留之法定空地,如实际无偿供公众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权人仍得申请免征地价税。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如符合条件者,土地所有权人可在9月22日前申请,当年即可免征地价税,若逾期申请,则自申请之次年起免征,纳税人务必把握申请期限,以维护自身权益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了汽车拆解行业的准入条件。想进入汽车拆解行业,也就是想成立报废汽车拆解公司,除了有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限于大多数纳税人。 4.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近日,云顶体育被安徽省国税和地税授予“2012-2013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荣誉称号,这也是云顶体育连续六次获得该称号。 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为依据,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评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发票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其他涉税违法情况等指标。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从高至低划分为A、B、C、D四级
企业去年已两次“转登记”,如符合条件,今年年底前能“转登记”吗? 企业在成立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2019年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果符合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条件,可以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根据2022年12月30日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即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企业营业执照上有进出口业务范围的,自动获取进出口权,不再需要单独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删除第九条;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2023年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的小规模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只要您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可以直接开展进出口经营业务; 那么,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税务这几个部门,我们也不需要跑了吗,在这里肯定的回答您,是的,如果您有出口退税业务申请的话,可按日常经营流程着手办理即可; 这也是国家为了提振经济,简政放权,缩减公司开展业务所涉及的必要手续,对于从事进出口外贸业务的各类型企业放宽限制,让企业走出去,为国家繁荣市场经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月起小微企业每月开票不超过10万,不用交增值税啦! 1月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就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税务总局决定,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1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 在公布失效废止的1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1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