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界
2020年,UedBet体育分配到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0万元。UedBet体育委、政府高度重视,经主管市长召开相关单位负责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分配敖乡政府项目资金157.4万元。按照呼伦贝尔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敖乡政府申请公示备案实施了《中国冷极灵芝(食用菌)基地敖鲁古雅园》,项目内容为建设29751平米温室、购置相关配套设施、种植灵芝
你们关于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见附件)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36、D-37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至详见详见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测绘的编号2022-095号征地勘测定界成果。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发[2020]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土地征收批复面积,征地补偿费用具体为: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除房屋基底占地外)10万元/亩,合计14.535万元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陕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787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4.1659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碾盘。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罗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东铺镇、子路镇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2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47条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块征地总面积0.4993公顷,东临东铺镇中心社区委员会,西临东铺镇中心社区委员会,南临东铺镇中心社区委员会,北临东铺镇中心社区委员会(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征地总面积0.6228公顷,东临子路镇庙湾村,西临子路镇庙湾村,南临子路镇庙湾村,北临子路镇庙湾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这么重视汶上这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县委副书记也来实地督导!4月16日,汶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倪昌安陪同下到康驿镇实地督导G327改建工程汶上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李洪文县长现场听取了康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秋菊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G327改建工程汶上段征迁工作现场工作情况。 李洪文县长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康驿镇要加快施工面清表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加快征迁进度,按期完成征迁任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为保障红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的内容公告如下: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由县政府负责,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人社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步开展
申请人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被申请人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按要求公开申请人所申请信息。本复议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 申请人房屋及地上物因武广耒阳新城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被征收,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向被申请人申请公开房屋及其所在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批准文件、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及相关文件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项目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960.60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涉及土地权属文件分别为浙土字[A2004]第10054号、温土资建(2004)34号,土地用途分别为市政设施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0-023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豫政土〔2023〕214号)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之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花园街道郑埠口村。(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项城市花园街道郑埠口村集体耕地0.5116公顷、林地0.1457公顷、园地0.0417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1公顷,征收花园街道郑埠口村集体建设用地1.0978公顷,共计1.9299公顷(其中耕地0.511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