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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由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主办,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联合主办,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协办的报价系统第18期私募论坛《2016年河北省企业资产证券化合作发展峰会》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成功召开。本次私募论坛就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创新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和分享,论坛大腕云集,来自政府主管部门、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资管公司嘉宾的近240余名代表参会,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阳参加会议及圆桌主持,并发表个人观点。 2016年5月,省财政厅率先发布《河北省资产证券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引导和扶持,支持推动全省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市场二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严格适当性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投资者保护局,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
为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根据中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安排,中国***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四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产品定义与结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是指,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同时积极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将90%以上可供分配利润按要求分配给投资者的封闭式基金产品
中保教育在线 “产教融合” 项目将于近期上线! 朱谐汉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副主任、教授。1995年6月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先在北京高校和中央机关工作,2002年7月调入国家行政学院,从事高中级公务员和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法律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 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 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重新组建 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 总额7223亿元。 7月10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17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投精准扶贫白皮书》《国家电投海外社会责任报告》,并同步推出《国家电投案例集》。 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国家电投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一线监管职能,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等有关规定,***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为建立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实现有序恢复与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恢复和处置计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100033),并在信封上注明“恢复和处置计划意见”字样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保险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