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严格适当性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投资者保护局,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

***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201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