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法
为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条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今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国道在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向中科韶华集团赠送热研4号王草种茎,这标志着中科韶华集团的草牧业在西藏地区正式落地,让高产量、高营养、高效益的热研4号王草扎根西藏,逐步完成中科韶华集团优质牧草产业体系的全国布局。 西藏拥有天然的草原资源,当地的牧业以游牧为主,牛羊产品品质高。天然草场依赖于气候条件,并且部分草原也出现过牧造成的退化
拆迁资讯 2019年8月19日 下午5:36 违法建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而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怎样判断自己的农村房屋是不是违建? 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冀政〔2008〕105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综〔2012〕9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号)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0]120号)及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