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
投资者符合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三个,分别是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考生可选择考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二和科目三,当然也可以三个科目全考,这三种方式选择哪一种只要成绩合格,均可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本公会配合台电停电通知,将于109年09月16日(星期三) 22:00 停止各项网络服务,并于109年09月17日(星期四) 09:00 前恢复运作。 “2020投信投顾杯羽球联谊赛”大成功!精采赛事回顾及得奖名单请参阅附件。 为提倡正当休闲运动、增进同业互动与建立情谊,本公会订于109年8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0(开球时间)假台北市大安运动中心三楼羽毛球场(台北市辛亥路三段55号)举办“2020投信投顾杯羽球联谊赛”,欢迎会员公司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109年7月21日,比赛办法及报名表如附件
近日,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的路线图,对稳步推进的注册制改革进行司法回应,体现了人民法院应有的谦抑性以及与时俱进的能动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意见》提出诸多新举措,对于提振投资信心、建立良性竞争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构成编造、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处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编造、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法院如何判处? 一、编造、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法院如何判处? 1、行为人构成编造、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概要描述】嘉宾云集武汉,共赴金融盛宴。6月26日,第十一届中国·武汉金融博览会暨中国中部(湖北)创业投资大会在武汉开幕。本届大会主题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自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及国内各大银行、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创投机构、企业界的嘉宾参加大会
投资者符合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2020年11月2日,在QFII新政实施的第一个交易日,QFII的转融通出借业务率先登场。国信证券于9点15分报出QFII转融通市场第一单。这是自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以来,中国券商首次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完成此类交易,开辟了在金融市场的新领域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法律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
在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并不仅是挂牌公司的专属义务,投资者也会面临需要披露信息的情况。尤其在新三板市场中,投资者的构成与A股市场大不相同,主要以机构与高净值个人投资者为主,而挂牌公司则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大部分挂牌公司股本规模不大,股权结构较为单一,因此投资者的权益变动较容易触到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红线,我们用以下两个案例,向投资者详细解析权益变动该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2016年11月23日,投资者A以协议转让方式卖出挂牌公司G的股票3450000股,其持股比例从53.91%降至49.11%,并于次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