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
为贯彻实施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目录》公布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目录》已正式公布
我国高度重视动物保护工作,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动物保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动物保护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我部切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畜禽动物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发布《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斑海豹保护行动计划》等,多次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11月8日上午,国会代表继续在会堂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十四号) 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讨论《特赦法草案》和《畜牧法草案》 越通社河内——11月8日上午,国会代表继续在会堂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其后,国会听取了财政部长丁进勇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作了关于《税务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了该法律草案的审查报告
黄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白羽快大型肉鸡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白羽肉鸡产业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已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白羽肉鸡种业科技创新水平,不断完善国家肉鸡良种繁育体系
在城乡建设管理的实践中,常有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被当作违法建筑而无偿拆除。由此引起的矛盾不计其数。如何看待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是困惑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难题
本文摘要: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5月29日正式宣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其中,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对此农业农村部5月29日作出解释,在目录征求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相关卖力人表现,狗的驯化历史悠久,已往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越发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同、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效,与人类的关系越发密切
(2011年1月14日巴马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保护巴马香猪资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巴马香猪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巴马香猪,是指产地在自治县范围内,外貌以毛色两头乌、中间白,体型矮、小、短、圆为主要特征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原产地域产品 巴马香猪》的活体猪,及以该活体猪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 在自治县范围内从事巴马香猪的养殖、加工、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全面加强农业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监管对象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充分保护农资购买人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市农业执法总队联合武清区农业执法支队、东马圈镇政府在武清区东马圈镇举办了以“农资打假保春耕 执法护农促振兴”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农机安全相关政策、标准规程、安全操作知识等。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图册600余份,明白纸2000余份
本文摘要:2005年,淄博高新区农业增加值为0.9亿元。虽然畜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到比例较小,但依然是高新区兴旺农村经济、增进农民减免的一条最重要渠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重要内容。 同时,根本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平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发放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2〕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修正)、《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桂农厅规〔202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河池市蚕种场符合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发证条件,批准发放《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