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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发改委获悉,关于就《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发布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范围为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已获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传申报材料,打印《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本文摘要:为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前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回头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2011年度样板基地创立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立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管理办法》和《关于的组织积极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的通报》拒绝,已按程序已完成涉及评审工作,第三批57家申报基地通过审查,现予审批。公示期为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2月1日
《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月1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