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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公开征求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通过线上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提交申请,打印《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各盟市工信局按照《通知》和《办法》附件3中认定标准和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申请材料和复核材料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工信部发布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的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2月16日。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2月16日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须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5月30日,工信部科技司发布了公开征集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项强制标准分别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以下是意见原文: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说到今年预期的国产大片,比亚迪的韩肯定是其中之一。根据比亚迪发布的官方消息,韩将推出DM和EV车型。 其中,韩的电动车配备了“刀片电池”
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发改委获悉,关于就《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发布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范围为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已获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传申报材料,打印《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5)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文第二点“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本文摘要:为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前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回头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2011年度样板基地创立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立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管理办法》和《关于的组织积极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的通报》拒绝,已按程序已完成涉及评审工作,第三批57家申报基地通过审查,现予审批。公示期为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