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044428
一、依据教育部111年5月4日台教学二字第111004442
一、依据教育部111年5月4日台教学(二)字第1110044428号函办理。 二、国家人权博物馆为推广大众认识了解人权议题,拓展人权教育之范畴及广度,参酌行动博物馆精神,重制具特色且观众反应良好的人权主题特展,转化为适于公共推广之内容、规模与形式,提供学校单位免费申请运用,希冀增进社会大众认识台湾历史及人权议题。 三、本展览申请简要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国内各级学校(教师);或其他符合本计划目的,经馆方审核通过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