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定一名同志为技术员,一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汇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负责收集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息情况、依申请***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成过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室特制定《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指南》。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室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动***息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4.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5.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管理和机关建设信息; 6.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为适应新时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结构,充实专家库力量,构建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水平突出的专家队伍,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本专业电子评标工作。 申请人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相应工作年限,按照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填写申报专业,评审分类数量不超过10个三级专业分类,申报的专业分类与专业技术职称不符或者未达到相应工作年限的,将予以退回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7〕19号) 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商请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有关问题的函》(办综函〔2017〕559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或者口头提出、由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是,对于行政机关通过什么渠道、具体如何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没有具体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行为,在充分参考行政许可申请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等相关领域法律规定及实际做法的基础上,现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送”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本渠道,申请人通过这两种基本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UR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URL])及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院拟对现金网北京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第四届“启航杯”网络展示平台服务项目组织招标,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服务商资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服务商不少于三家,经评审,最终确定一家为2020年现金网第四届“启航杯”网络展示平台服务的服务商。 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服务商须就本公司的规模、资质、优势、报价、业绩等方面进行10分钟陈述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黄陂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信息数据中心一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投。 三、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以制造商授权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维修服务人员等能力; 4、投标人须在本地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 5、投标人应提供近二年内卫生系统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