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7000007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室特制定《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指南》。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室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动***息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4.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5.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管理和机关建设信息; 6.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室特制定《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指南》。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室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动***息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4.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 5.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管理和机关建设信息; 6.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内容概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一)对事关汉中改革、发展和建设的一些重大课题,单独或者协同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牵头或者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承担或者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和市政府重要文件、文稿。 (三)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搜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编发《决策参考》,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内容概述: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30号),制定本规定。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