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六十三号) 二、项目名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德宏支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A包、B包) 投诉人:德宏君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被投诉人1:德宏边境管理支队(德宏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以下称采购人) 相关供应商:云南尤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尤佳公司)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委员会未能公平公正按照招标文件评审。2.云南尤佳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保障能力的要求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甘肃天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平凉监狱)对所属天嘉家园东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甘肃天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天嘉家园东西小区物业服务一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概算金额:50万元以内。(物业费和停车费年度收取总量概算) 本项目概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彭泽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详细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和主要配件,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要求。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说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7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支持微信、支付宝、电汇),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EPS数据平台是集丰富的数值型数据资源和强大的分析预测系统为一体的覆盖多学科、面向多领域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与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对各类统计数据的整理和归纳,现已拥有74个专题数据库,并形成国际数据、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产业运行、区域经济、贸易外经、资源环境、县市数据、人文社科数个系列的数据库集群,总数据量近40亿条。EPS数据平台基于数据仓库和联机分析处理系统的理念进行开发,能够支持复杂的分析操作,数据查询简洁高效,数据显示(自动图表、数字地图等)便捷直观,同时突破了传统数据库数据单一、操作复杂的特点,用户只需点击相关按钮即可完成对相关数据的查询、处理、分析预测及可视化展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述:2009年,蛟河市教育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条为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全方位政务公开工作评议监督体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实施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我县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对你中心2016 -2017年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中若发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存在重大问题的,检查组将视情况延伸监督检查。 (一)自查阶段(9月17日-9月30日):请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2016年和2017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送县采购办。 (二)检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县采购办组成检查工作组按照相关检查指标体系对你中心相关采购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现将2010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县民宗局领导班子每年年初会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是建设信息型政府,保证人民群众权益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