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现将2010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县民宗局领导班子每年年初会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是建设信息型政府,保证人民群众权益的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要认真做好公开前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及时暂停发布。对于公开后的政府信息,也应做好公开后的监督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依托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本年度发布2010年吉林省民委(吉林省宗教局)、通化市民委(通化市宗教局)以及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依规定公开的相关信息。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