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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本县身心障碍者参加公职考试、学习汽车驾驶及考取专业技术
为鼓励本县身心障碍者参加公职考试、学习汽车驾驶及考取专业技术士证照,提升就业服务水准,使生活稳定,增加就业机会及技能,特订定本计划。 叁、实施内容与推动方式: 本计划补助项目分为参加公职考试补习、汽车驾驶训练考照及技术士技能检定证照三项目。 肆、计划实施期间: 陆、本计划补助标准如下: 申请人报名参加公职考试补习课程于课程结束后检附学费收据正本、考选部举办之考试准考证影本、到考证明向本府申请补助款,以每人申请补助一次为限,本府补助标准如下: 1.面授课程(含数位学堂)极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碍者全额补助,最高金额为新台币贰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