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
中新网<\/a>7月13日电 据甘肃省卫健委网站音讯,7月12日0—24时,甘肃省新增确诊病例8例,其间兰州市5例(城关区4例,安宁区1例)、白银市2例(平川区1例,会宁县1例)、陇南市文县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1例,其间兰州市56例(城关区45例,安宁区7例,七里河区4例)、定西市3例(临洮县2例,通渭县1例)、天水市武山县1例、白银市会宁县1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轨道信息由相关市(州)或县(市、区)进行发布
中新网<\/a>7月13日电 据甘肃省卫健委网站音讯,7月12日0—24时,甘肃省新增确诊病例8例,其间兰州市5例(城关区4例,安宁区1例)、白银市2例(平川区1例,会宁县1例)、陇南市文县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1例,其间兰州市56例(城关区45例,安宁区7例,七里河区4例)、定西市3例(临洮县2例,通渭县1例)、天水市武山县1例、白银市会宁县1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轨道信息由相关市(州)或县(市、区)进行发布
根据《在全区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选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精神,按照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要求,统筹考虑项目人员基层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情况,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项目人员,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中予以加分倾斜,加分计入考生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现将在全区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加分事项通知如下: 1.服务年限
平川区关于划定高、低风险区的通告(第36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4日零时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将区域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它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平川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