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关于划定高、低风险区的通告(第36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4日零时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将区域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它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平川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