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全区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选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精神,按照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要求,统筹考虑项目人员基层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情况,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项目人员,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中予以加分倾斜,加分计入考生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现将在全区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加分事项通知如下:

1.服务年限。在基层服务年限每满1年加0.5分(服务期工作年限计算在内因受处分等导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合格的、本年度不计算工作年限);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每评定一个优秀等次加0.2分;

3.资格证书。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加2分;

4.表彰奖励。获得县(区)级及相同层级表彰加1分获得市级及相同层级表彰加2分获得省部级及相同层级表彰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加4分。对于同一种奖励只按最高奖励层级加分一次。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自愿放弃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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