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张家界市委编办“四个发力”推动机构编制 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落细落实 [2022年10月17日] 张家界市委编办“五项举措” 全方位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2022年09月22日] 张家界市:“三多”举措贯彻落实 《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2022年05月12日] 张家界市委编委会议传达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2022年04月29日] 张家界市委编办运用“三字工作法” 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2022年02月28日] 张家界市“三步走”积极开展 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2021年04月29日] 张家界市委编办:“六个一”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2020年07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018年10月18日]
连日来,东坑镇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逆行、违规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违者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今天(1月4日)上午,东坑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在东兴中路与文阁路交汇处设卡,严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东坑交警对违反交通法则的市民进行处罚,并劝导他们遵守交通法则,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为确保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春雷行动2023”部署要求,多举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突出重点,开展靶向性监管。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医院、商场、地铁、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场所,以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为重点设备,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演练”的要求,重点检查设备的定期检验、运行记录、维护保养、救援预案、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警示张贴等情况,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本文摘要:11月20日上午,钟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演唱法庭到该县石龙镇黄颈冲村的虞某某家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不送未成年人上学而引发的“官告民”案件。由于本案被告虞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法官贯彻司法乡里原则,要求到其家中开庭审理案件。原告石龙镇人民政府诉称,今年15岁的虞某本不应就读于初中三年级,然而今年秋季开学后虞某就离家出外打零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地二十一号公布2015年10月1日施行)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本文摘要:日前,国务院总理***签订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改动部分行政法规的要求》(以下全称《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前,国务院总理***签订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改动部分行政法规的要求》(以下全称《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要求》表明,经过清扫,国务院此次共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不予改动
在线调查|@海口电单侠,交通违法行为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你怎么看? 2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新修改的《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对新出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中包括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工具的通行规范及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罚则。 河南省会郑州市自即日起打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战,官方29日通报称,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交通违法信息将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对交通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2020年5月28日上午,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上埠镇龙王桥村旁边有一家从事石英砂加工的作坊,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随后,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立即与上埠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赶往涉事地点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该石英砂加工作坊未依法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
当我们的证书过期或丢失时,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出作废声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证书不再继续使用,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当其证照出现一定的危机时,我们必须及时反馈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使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有更好的发展保障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郝俊飞)为进一步提升大足区人民医院本部以及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能力,避免采购违规违纪行为发生,3月15日,大足区人民医院邀请大足区财政局、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到院开展政府采购法规以及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培训。会议由大足区人民医院本部招标采购科科长主持,大足区财政局、大足区卫健委、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领导、大足区人民医院本部分管采购副院长、财务、医学装备、审计、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部门以及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财务和采购经办人员50余人参会。 此次培训会的重点是结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等相关规定展开系列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