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德知盈讲述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欢迎您访问白山市江源长白山松花石博物馆! 松花石博物馆“世界地球日”主题绘画征集大赛来啦! 2020年4月22日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为: 1、绘画作品需围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例如: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节约用水等等,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充分展示学生正能量。 2、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其他途径公开发表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根据2002年颁布的《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法》,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涉及所有的文学和艺术作品,包括书籍、演讲作品、戏剧及其表演作品、舞蹈及其表演作品、音乐作品、音像作品、绘画雕塑作品、手工艺作品、摄影摄像作品和电脑软件等。 出版、展览或流通中的作品,应该指明作者或者著作权所有人,在展览和流通时,还应当声明作品被授权的地理范围。 著作权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视频:伊能静身陷光碟门怒发微博 盼高晓松回归《达人秀》 本文摘要:伊能静有心高晓松早日重返《达人秀》5月20日,秦岚、伊能静、王珞丹、窦骁等人现身时尚舞会。期望高晓松早日重返《达人秀》 活动当天,伊能静身着白色长裙现身,一如往日般高雅。 因还要录音《中国达人秀》,伊能静也沦为了当晚的赶场王
本文摘要:“被”贷款致信用损毁 引起名誉侵权行为纠纷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官岭法庭顺利调停了一起因客户无故被列为“不当记录”名单而引起的名誉侵权行为纠纷案件,原告左某通过法律武器,依法确保了自己的权利。 “被”贷款致信用损毁 引起名誉侵权行为纠纷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官岭法庭顺利调停了一起因客户无故被列为“不当记录”名单而引起的名誉侵权行为纠纷案件,原告左某通过法律武器,依法确保了自己的权利。2014年11月下旬,原告左某到银行申请人贷款,被告诉其有不良贷款记录,银行无法向其发放贷款
秦岭是中国大熊猫纬度最高的分布区,种群密度居全国之首。 2015年11月1日前,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或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知名动物保护组织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如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评选工作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近日,由广宁法院执行法官承办的执行案件获得肇庆法院2021年度全市十佳“三个效果好”案件通报表扬,也是全市唯一一个执行案件获选。 该起执行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仙与被执行人陈某良侵犯名誉权一案。2020年6月,某村民小组小组长陈某良在某微信聊天群对李某仙作出带有明显的人身侮辱、贬损性质的言论,造成李某仙在该村小组内的社会评价降低
近期以来,我所发现一些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单等方式,盗用我所名称、标识、商标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侵犯了我所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扰乱了正常的科研秩序。对此,我所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所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依法享有“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物物理所”等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简称)的专属使用权、研究所标识的著作权、商标权。 二、我所不从事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所书面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产品、服务宣传中,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生物物理所”等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简称)或者我所标识、商标的行为均属侵犯我所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很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专利权来说,专利权要按照专利权的相关规定来确定,那么对于专利权来说,专利权是怎么样确定的呢?接下来由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人都是设计师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109年3月24日上午10时至12时召开公开说明会,爰依规定核发旁听证,领有旁听证者始可旁听。 主旨:本院大法官为审理会台字第12668号朱育德声请案(民事强制道歉部分),订于109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2时,假本院宪法法庭(司法大厦4楼)举行公开说明会,爰公告相关事项。 依据: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13条第1项前段,并准用同法第33条第1项及宪法法庭旁听注意事项
